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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超标电动车管理出台标准:骑行过渡期不超5年登记备案发临牌
发表时间:2019-05-07 11:51:14

随着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,按照国家3部委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出台的意见,山西省各地陆续按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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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群众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,当然理所应当上正式牌照;但对于目前群众已经购买使用的,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,到底该何去何从?一直备受社会关注。


按照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《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》中明确,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,发放临时信息牌,实行过渡期管理,由各地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,待过渡期届满后将不得再上道路行驶。


也就是说,在新国标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,无论是否符合旧国标、新国标,仍可以在过渡期内骑行,前提是备案挂临时牌照,并纳入管理,给超标车一定的骑行期限,发挥其服务使用价值,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其逐步退出,将群众损失降到最低。


几天前,太原市发布了新规定,从5月1日起对非法拼装改装、严重超标的电动车进行查扣,要求从9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扣。这意味着,不属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,目前在太原还上不了牌,从5月1日至8月31日允许上路行驶。